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毕业研究生公开选聘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
二、选聘名额
20名(见附件)
三、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宁缺勿滥。
四、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1983年
3月
6日
以后);
3、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热爱学生,热爱辅导员工作,甘于奉献;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大学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曾担任过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5、身心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工作;
6、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选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1、网上报名(元月12日—
3月
6日
)
每位应聘者登陆安徽师范大学辅导员报名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并限报我校2个学院的专职辅导员岗位;
2、学院初选工作(
3月
7日
—10日)
学院对选报本院的应聘者进行初选,方式由学院自行决定。须按本院选聘计划名额1∶12的比例排序拟定初选名单及其网上求职简历,于
3月
10日
(星期四)下午4时前,将初选考核方案、初选人员排序名单及其网上求职简历一并报送花津校区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
3、学校审核及反馈(
3月
11日
至14日)。人事处会同学生处及时对各学院报送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如初选人中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其考试资格,从后4位候补人选中依次递补。力争随报随审,最迟于
3月
14日
下午
5时前将参加笔试人选名单反馈至相关学院。
4、通知笔试人选前来参加考试(
3月
11日
至14日)。各学院根据学校的审核反馈结果,及时通知参加笔试人选。要求应试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毕业生证及硕士研究生如期毕业证明)、学位证、任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的院(系)证明或证书或聘书、就业协议书、研究生成绩单(即四证一书一单),于
3月
17日
上午7:30时到我校赭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食堂四楼)报到,通知过程中如有人选放弃,可从后4名人选中依次递补。
5、准备笔试、面试考务工作(
3月
15日
至16日)。相关人员准备考务材料。
6、统一笔试(
3月
17日
)。上午7:30,参加笔试人选到我校赭山校区教学楼1401和1410教师报到(具体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学校查验证件,领取准考证,查验证件(四证一书一单,对于缺少就业协议书和学历证书的,原则上取消考试资格,且空缺的考试名额不设替补),领取准考证, 9:00-11:30进行笔试。
7、面试考核(
3月
19日
)学校按选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由领导组对笔试通过的人选进行面试考核。
8、领导组综合其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9、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3月
21日
)。
10、公示(
3月
22日
-28日)在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11、签约与聘用(
3月
29日
—31日)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聘用人员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工作监督
本次辅导员选聘工作欢迎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3-5910170。
七、专职辅导员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专职辅导员岗位接收毕业生计划汇总表
二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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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专职辅导员岗位接收毕业生计划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