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吸引聚集优秀人才,确保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011年公开招聘优秀博士、硕士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实验及专职辅导员工作(有关专业要求和人数需求详见附件)。学校将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优秀人才加盟。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拟聘用的毕业生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拟聘用的毕业生的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接收毕业生条件执行,原则上须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相应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对专业有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其中,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业绩成果原则上要求达到学校聘
任副
教授的基本要求。
(三)健康条件
拟聘用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要求
接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有关单位有特殊要求的,按有关条件执行),接收博士毕业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专职辅导员条件
拟选聘为专职辅导员的毕业生,按学校有关专职辅导员选聘条件执行。详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收:
1、结业或肄业者;
2、在校读博(硕)期间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3、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二、有关政策
(一)安家费
1、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市场供求状况,确定2011年重点支持专业为政治学理论、金融工程、社会学、英语语言文学、统计学、地理信息系统、食品质量与安全、通信与信息系统等8个博士研究生专业和作曲、播音与主持艺术2个硕士研究生专业。对此类专业接收的博士毕业生提供安家费10万元,硕士毕业生提供安家费2万元(自正式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服务期内分年度兑现);
2、其它专业的博士毕业生提供安家费2万元。
(二)科研启动费
对接收的博士毕业生,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1-2万元(文科1万元,理工科2万元)。
(三)租房补贴
对2011年接收的毕业生,学校在有房源的情况下提供周转房,租住期为3年。如因学校房源不足,个人在校外租房的,凭后勤与产业管理处出具的未租住校内周转房证明,学校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月,对极少数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提高。补贴期限为自报到当月起满3年。如其在享受补贴期限内租住到校内周转房,则终止补贴。
(四)配偶工作安排
对重点支持专业博士毕业生的配偶不在芜湖市(含三县)工作或无正式工作,如学校有相应合适岗位,可以考虑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1、如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可在校内安排工作并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2、如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校内有缺编单位接收,经考核合格,可采取“完全人事代理”的模式不占编聘用;如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则不予安排工作;
3、如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若校内有缺编单位接收,经考核合格,可以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批,争取占编调入。
三、选聘方式
(一)网上报名
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210.45.192.35/apply/index.php;
(二)资格审查
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应聘材料转发至相关学院;学院将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筛选。经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学院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通过电话或邮件进行通知,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审核未通过的应聘者,学校不再一一通知)。
(三)材料要求
被预约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具体招聘单位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下,根据岗位要求选择笔试、面试、试讲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各学院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和本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学科的教授组成的考核组,考核组成员不少于7人。学校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部门人员全程参与。对应聘者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自主确定),考核组成员及职能部门参与人员对拟聘人员的笔试、面试、业绩成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对于同意推荐票数未超过考核组成员人数2/3的,不予接收。(辅导员和附属单位进人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详见辅导员招聘公告和附属单位有关通知)
(五)进行体检
拟聘人员须参加由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并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六)心理测试及公示
对于学院拟选聘的毕业生,学校将组织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如获通过,将在校园网上公示1周。
(七)签订协议
公示若无异议,拟聘人员即与我校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将协议书留下,待我校填写后寄给本人)。
(八)实行试用期
我校对拟聘的博士、硕士均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联系人:
王
老师
喻
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10066(工作日);3869225(节假日)
附件为压缩文件,包括:
1、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教学岗位接收毕业生计划汇总表
2、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实验技术岗位接收毕业生计划汇总表
3、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专职辅导员岗位接收毕业生计划汇总表
4、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管理岗位接收毕业生计划汇总表
5、安徽师范大学2011年附属单位接收毕业生计划汇总表
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2011年接收毕业生计划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