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放依据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文件《关于调整我省高校师范专业奖学金发放办法的通知》(教计[2003]2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校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计[2006]11号)及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会议纪要([2005]14号)精神制定本发放办法。
二、发放对象
毕业后在我省从事教师职业的2014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三、发放标准
按在我校学习期间每生每年500元标准发放,共2000元。
四、发放程序
1.毕业生报到后将派遣报到证复印件和接收单位开出的就业证明函(就业证明函电子版已经发给学院,由毕业班辅导员提供,其他证明无效)格式要求填写,以挂号信方式于
8月
25日
前邮寄至学校(地址:芜湖市安徽师大花津校区学生处学生档案室,邮编:241003)。
2.学生处核实汇总后,交财务处通过学生在校期间办理的本人省内农行卡一次性发放。若农行卡丢失,请于毕业离校前挂失补办,并在财务处网站登记新卡号。
3.学校在学生处网站公布发放情况,发放不成功的请及时与学生档案室联系(0553-5910092 何老师)。凡因学生信息填写错误或卡号未及时更新导致资金发放工作不成功的,转入下年度同期发放。
五、发放时间
学校在
2014年
8月
25日前
收到材料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师范奖学金于
2014年
10月
1日前
发放;8月25日后收到材料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师范奖学金纳入下一届(
2015年
10月
1日前
)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