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芜中宣)2007年1月17日讯 1月10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中院会议室签定了“校院合作协议”。与此同时,由二者合作建立的“法学专业实习基地”挂牌揭幕,此举标志着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年”的正式启动。开展“校院合作”是高校政法学院专业建设的需要,也是人民法院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需要。对学校而言,能够切实提高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水平,增强法学专业毕业生司法实务能力,增强学生就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对法院而言,能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调查研究能力、庭审驾驭能力、裁判文书的制作能力和应用法律的能力。
2007年是我市两级法院的“法院文化建设年”。法院文化是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所共有的思想观念、行为模式、生活方式及其在物质上的体现,它包括司法理念、价值标准、管理制度、行为模式以及语言、习惯、传统等,核心是精神文化及精神境界。人民法院及法官希望通过与师大的教授、学者的合作,推进具有芜湖特色的法官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