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晚上,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马宏俊教授做客法苑讲坛,此次讲座的题目是“裁判文书说理技巧漫谈”。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彭凤莲主持,部分老师和研究生、14法学本科生聆听了讲座。
对于法律文书中的事实判断,他指出,先有结果,再依靠证据去证明,正确把握逆向思维,撰写裁判文书时要先有白纸,对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作出评价,而不是凭借一方片面之词。提炼争议焦点,理清案件法律关系,制作裁判文书时,要融入其中,做到心中有秤。他指出,法律保护的是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举证责任要考虑到证据收集难度,讲究技巧。裁判文书要注重个案,发现案件最本质的特征,找到个案的特殊性,写作时不要忽略过程,注重内在的内涵、事实选择和规范选择的统一。“枪管抬高一寸”,通过提高法理使作出的结论具有合理性。对材料要甄别、整合,协调利益冲突之间的选择。
马宏俊教授结合自身实践操作,为同学们传授了宝贵的经验,“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是实现真知的唯一道路,法苑学子仍需继续努力,不断加强个人专业技能。(文 左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