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全校职工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安排如下:
一、凭证收缴时间:2006年11月1-10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销地点:校医院三楼305室
三、报销程序:
1、请需要报销门诊医疗费的职工认真填写好“安徽师范大学医疗费用报销单”,并附上发票、门诊病历、转诊单、学校职工医疗本(在定点药店购药者需附上“电脑明细小票”,门诊医疗费金额超出个人医疗帐户金额且在定点药店购药者不仅需附上“电脑明细小票”而且还需附上外购处方)一起交到所在单位。
2、各单位需派专人收集退休、在职职工及参加医疗统筹子女的门诊医疗费报销的有关凭证,于11月10日前务必交至校医院三楼305室。
3、11月10日后报销工作组集中审批、核算。
4、届时由医管办电话通知各单位签收报销款,随后由各单位发到有关职工手中。
四、几点说明:
1、离休人员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办理;
2、参加医疗统筹子女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票据,是以实际参加统筹时间后的票据为有效票据;
3、职工医疗费所有票据有效日期截至到2006年10月31日止,11月1日以后的发票带入下一年度报销。
4、由于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防止票据丢失,谢绝个人递交票据和凭证,请予遵守,逾期不予办理;
5、门诊医疗费报销工作关系到全校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予以协助、支持。
校医院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