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借阅图书的需要,同时结合图书馆的实际,经研究决定, 对本馆原有的图书借阅规则作如下调整: 一、教职工和研究生(含博士、硕士、教育硕士)读者借阅图书的册数为15册(小说类图书限借2册),借期90天。 二、学生读者借阅图书的册数为5册(小说类图书限借2册),借期30天。 三、到期图书可续借一次,借期为30天。 本规则自2007年8月27日起执行。
安徽师大图书馆 2007-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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